2.
據地政人員指稱:262地號土地上即為152建號建物之地基,門牌號碼為福山巷212巷13弄6號,惟懸掛舊門牌,增檢視建物有增建(後編為601建號建物),債務人在場稱房屋尤其和家人自住。卷內無影響交易情事之紀錄,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等事項(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本件拍定後點交。
6.
601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當事人與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如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7.
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