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5君14472乙

新竹縣新埔鎮汶水坑段130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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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9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2
保證金:
8.4
總坪數:
86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86 坪
總現值:
36.9 萬
拍後增值:
-5.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1308地號,面積 12,788 m2,持分 1/45,4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5)
1.
本院於115年4月30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不鄰路且雜草林木叢生, 只得在遠處觀望。因土地無路可達使用情形不明,有無通行鄰地之權限不明, 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又本件土地 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故拍定後不點交。
5.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6.
本件分甲、乙、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賣得 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他標即停止拍賣, 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1308地號
12,788 m2 × (1/45) × 1,300 元 - 42 萬元
= -5.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9
1拍 不點交
31.5 坪 / 25.7 萬
2026/9/9
1拍 不點交
81.2 坪 / 41 萬
2026/8/21
1拍 不點交
396.4 坪 / 230 萬
2026/8/20
3拍 不點交
419.6 坪 / 176.2 萬
2026/8/19
特拍 點交
98.4 坪 / 77.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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