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5君14472甲

新竹縣新埔鎮汶水坑段36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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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9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7
保證金:
5.1
總坪數:
31.5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31.5 坪
總現值:
17.2 萬
拍後增值:
-8.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6)
1.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65地號,面積 306 m2,持分 1/45,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73地號,面積 388 m2,持分 1/45,1.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3.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75地號,面積 145 m2,持分 1/45,0.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4.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89地號,面積 3,007 m2,持分 1/45,12.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5.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90地號,面積 291 m2,持分 1/45,1.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6.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90-1地號,面積 548 m2,持分 1/45,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1)
2.
本院於115年4月30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標土地均不鄰路且雜草林木 叢生,只得在遠處觀望。因土地無路可達使用情形不明,有無通行鄰地之權限 不明。惟390-1地號土地登記謄本另載明有同段33建號建物座落其上,而上開建 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上開情事,拍定後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 題,本院不代為處理。又本件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 定不明,故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本標部分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 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 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
7.
優先承買權:
8.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需就其 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 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 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9.
390-1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 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分甲、乙、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賣得 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他標即停止拍賣, 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10.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11.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或應買人對 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2.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13.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 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 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查證並注意之。
土地增值 (6)
1.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65地號
306 m2 × (1/45) × 1,300 元 - 1 萬元
= -0.1萬元
2.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73地號
388 m2 × (1/45) × 1,300 元 - 1.3 萬元
= -0.1萬元
3.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75地號
145 m2 × (1/45) × 1,300 元 - 0.6 萬元
= -0.2萬元
4.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89地號
3,007 m2 × (1/45) × 1,300 元 - 12.6 萬元
= -3.9萬元
5.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90地號
291 m2 × (1/45) × 1,300 元 - 1.2 萬元
= -0.4萬元
6.
新竹縣 新埔鎮 汶水坑段 390-1地號
548 m2 × (1/45) × 4,300 元 - 9 萬元
= -3.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9
1拍 不點交
86 坪 / 42 萬
2026/9/9
1拍 不點交
81.2 坪 / 41 萬
2026/8/21
1拍 不點交
396.4 坪 / 230 萬
2026/8/20
3拍 不點交
419.6 坪 / 176.2 萬
2026/8/19
特拍 點交
98.4 坪 / 77.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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