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卯30458五

雲林縣土庫鎮馬公厝段465-5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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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30 ~ 2027/01/2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萬
保證金:
3.6萬
總坪數:
11.4坪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11.4 坪
總現值:
24.7 萬
拍後增值:
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465-5地號,面積 205 m2,持分 102/5760,3.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543-2地號,面積 68 m2,持分 1/2,14.8 萬
(鄉村區 水利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9/10,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2拍,2026/10/1,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3拍,2026/10/22,總底價 18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 約,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界及鑑價報告記載,土庫鎮馬公 厝段
2.
465-
3.
465-
4.
465-
5.
465-5地號土地部分有建物坐落,部分則為屋 間空地、鐵棚架、雜草、雜樹。土庫鎮馬公厝段543-2地號土地為柏油路面道路 及側溝。建物及地上物均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建物及地上物占有使用權源不 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注意,故土地拍定後不 點交。
6.
他項權利:無。
7.
優先承買權: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 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 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同標之其餘標的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 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二基地出賣時:地上權 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8.
第426條之
9.
土地法第1 04條等),需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 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 同標之其餘標的土地不得拒絕買受。三如有數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將 依法律規定認定優先權之順序,如有爭議,應提起確認訴訟救濟。 六、其他事項:一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 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 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 不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二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 債權、執行費、土地增值稅時,他標即予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 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於拍定前得指定應拍定不動產之部分。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465-5地號
205 m2 × (102/5760) × 6,200 元 - 3.2 萬元
= -0.9萬元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543-2地號
68 m2 × (1/2) × 6,600 元 - 14.8 萬元
= 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1
1拍 點交
72.8 坪 / 510.3 萬
2026/11/12
1拍 不點交
66.9 坪 / 368 萬
2026/11/5
1拍 不點交
3.8 坪 / 12 萬
2026/11/11
特拍 不點交
7 坪 / 15.5 萬
2026/11/6 ~ 2027/2/5
應買 不點交
3.3 坪 / 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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