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5年5月11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卓蘭鎮豐 田段21-1地號土地上為建物坐落、空地、景觀作物(松樹);21-4地號土地為 空地及部分建物坐落,另有景觀作物及短期作物;24地號土地為道路;25地號 土地為金峰園藝溫室坐落;25-3地號土地為空地,另有景觀作物;26-
5.
115年5月28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之豐田段
7.
26-3地號土地現況 合併使用,土地上面有棚架(溫室存放聖誕紅盆栽,為債務人所有),無他人 占有情形,全部為債務人自行使用;25-3地號土地種植小葉赤楠數共13棵為債 務人所有;21-
8.
21-4地號土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1棟及三合院建物(無門 牌)為家族共有,無分管契約也無租約等情事,另1棟建物門牌:卓蘭鎮西坪里 43號目前為債務人居住處。土地空地的部分有花園造景及種植松樹12棵,其中3 棵造型松樹據債務人告知每棵價值30萬以上,全部為債務人所有;
9.
37地號 土地3筆持分1/3,目前使用情形為道路用地,並無分管契約,土地為棚架溫室 旁之道路,名稱豐興農路。
12.
25-3地號土地現況主要為 種植景觀樹木;21-1地號等8筆土地整體現況主要為溫室棚架坐落、數項景觀樹 木、部分作物、部分坐落建物及空地、部分含約4至6米道路出入使用。25-3地 號土地上有景觀樹木(小葉赤楠)13棵坐落;21-
13.
21-4地號土地上有景觀樹 木(松樹)12棵坐落。
15.
21-4地號土地價格包含土地上景觀樹木(松樹)之價 格,其中景觀作物價格約占土地價格百分之2;拍賣之25-3地號土地價格包含土 地上景觀樹木(小葉赤楠)之價格,其中景觀作物價格約占土地價格百分之1 5。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16.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建物、地上物,占有使用情形及
17.
37地號土地有無 分管約定均不明,請應買人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