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11月21日現場指界時,地政人員在場稱:新北市土城區(下 同)石門段816地號土地,現為雜木林,無建物占用等語。惟其等占有使用權源不明,就 此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關於土地相關形狀、坡度、臨路情形等,尚難以文字予完整描 繪,請投標人自行持地籍圖至現場確認。
3.
本件拍賣之石門段816地號土地,因係拍賣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 定後不點交。
4.
關於石門段816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依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函所示,為非都市計畫山坡地 保育區林業用地,非屬公共設施用地。
5.
另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北市土城區公所等函所示,石門段816地號土地查無申請建築 執照資料可稽。
6.
嗣囑託估價師事務所勘估本件拍賣標的,經函復稱:石門段816地號土地之臨路條件差、 開發可行性差、面積規模適宜性差,供應買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