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本標拍賣建物剛新建完成,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之。 六、本標內第275-6地號土地為社區內共用道路,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6.
本標拍賣建物,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 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不含委託專業檢查單位鑑定〉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鑑於司法資源有 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調查,仍難保證決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