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5雲金職雨119

雲林縣古坑鄉東興段160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6
  • 9 點閱
  • 0 列管
  • 2026/8/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1 ~ 2026/11/2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6
保證金:
1.7
總坪數:
2.6
坪單價:
3.3萬/坪
持分地坪:
2.6 坪
總現值:
23.5 萬
拍後增值:
14.9 萬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古坑鄉 東興段 1616地號,面積 565 m2,持分 208/30983,3.8 萬
(農業區 )
1.
雲林縣 古坑鄉 東興段 1602地號,面積 729 m2,持分 208/30983,4.8 萬
法院筆錄 (17)
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602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座落。建物所有權及占用權源不明,且 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 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 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3.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4.
第426條之
5.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及本公司無主動調查及通 知之義務。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 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7.
他項權利:無
8.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轉證書,投標人應自行考量。 六、拍賣之土地如有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書狀費等費用,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惟應買人或承受人仍應自行查明,實際欠繳數額應以主管機 關之資料為準。
10.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616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座落。建物所有權及占用權源不明,且 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 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 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11.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12.
第426條之
13.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及本公司無主動調查及通 知之義務。
1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 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15.
他項權利:無
16.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轉證書,投標人應自行考量。 六、拍賣之土地如有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書狀費等費用,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惟應買人或承受人仍應自行查明,實際欠繳數額應以主管機 關之資料為準。
17.
其他事項:本件拍賣之1616地號土地,經查已登記有古坑鄉東興段
18.
713建號,並登 記有古坑鄉公所核發之
19.
古雲營使字第5號建築執照之建築基地。相關使用限制,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審慎評估是否投標。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古坑鄉 東興段 1616地號
565 m2 × (208/30983) × 24,000 元 - 3.8 萬元
= 5.3萬元
1.
雲林縣 古坑鄉 東興段 1602地號
729 m2 × (208/30983) × 29,500 元 - 4.8 萬元
= 9.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1 ~ 2026/11/20
應買 不點交
1.5 坪 / 4.8 萬
2026/8/21 ~ 2026/11/20
應買 不點交
1.1 坪 / 3.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古坑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