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5彰金職平130

彰化縣社頭鄉東興段36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8.5萬
  • 86 點閱
  • 0 列管
  • 2026/10/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5萬
保證金:
7.7萬
總坪數:
34.3坪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34.3 坪
總現值:
124.5 萬
拍後增值:
86 萬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彰化縣 社頭鄉 東興段 369地號,面積 707.7 m2,持分 3467/87500,9 萬
2.
彰化縣 社頭鄉 東興段 390地號,面積 758.4 m2,持分 3467/87500,9.6 萬
3.
彰化縣 社頭鄉 東興段 1125-1地號,面積 1,070.3 m2,持分 3467/87500,10.3 萬
4.
彰化縣 社頭鄉 東興段 1129地號,面積 137.4 m2,持分 302/3180,9.6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6/9/9,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369地號土地上有三合院磚造平房坐落,部分為空地;390地號土地上有磚造平房、樓房、鐵皮屋坐落;1125─1地號土地為巷道,兩旁樓房有占用其地;1129地號土地上有磚造平房坐落,部分為空地。惟其出入通行等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債權人代理人稱標的為共有人使用,未出租。本件係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
3.
1129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1125─1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道路用地。
4.
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應依本拍賣條件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但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讓由聲明人一併承買,該聲明人僅得就其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定人買受(多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其中一筆土地行使購買權之共有人有前開不同意情形亦同)。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規定時,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前項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5.
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
6.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7.
拍賣之1125─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徵收,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
土地增值 (4)
1.
彰化縣 社頭鄉 東興段 369地號
707.7 m2 × (3467/87500) × 9,600 元 - 9 萬元
= 17.9萬元
2.
彰化縣 社頭鄉 東興段 390地號
758.4 m2 × (3467/87500) × 9,600 元 - 9.6 萬元
= 19.2萬元
3.
彰化縣 社頭鄉 東興段 1125-1地號
1,070.3 m2 × (3467/87500) × 11,097 元 - 10.3 萬元
= 36.8萬元
4.
彰化縣 社頭鄉 東興段 1129地號
137.4 m2 × (302/3180) × 16,621 元 - 9.6 萬元
= 1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1
1拍 部分點交
531.2 坪 / 850 萬
2026/10/27
1拍 部分點交
136.2 坪 / 1,754 萬
2026/10/27
1拍 點交
659.5 坪 / 1,000 萬
2026/10/27
1拍 不點交
634.4 坪 / 640 萬
2026/10/20
1拍 部分點交
96.8 坪 / 1,260 萬
2026/10/22
1拍 不點交
52.2 坪 / 810 萬
2026/11/4
1拍 不點交
367.3 坪 / 140 萬
2026/11/4
1拍 不點交
149.3 坪 / 20 萬
2026/10/21
2拍 不點交
17.5 坪 / 100 萬
2026/10/21
3拍 不點交
8.9 坪 / 51.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社頭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