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兩筆土地相連,525地號有一座可移動式車庫,由何人占有使用不明,拍定後應自行 解決相關法律問題,525地號拍定後不點交。524地號坐落本件未保存登記建物,建物空置已久 無人使用,有大片壁癌及漏水痕跡,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 建物連同其基地524地號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3.
建物佔用鄰地523地號,使用面積1.2平方公尺,占用之土地非本件拍賣範圍,建物占用鄰 地之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4.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 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 理;如經測量確認有非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
8.
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9.
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全部拍賣之土 地及建物一併買受。 六、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 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過法院 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屋還地之相關危 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