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115年4月22日查封測量時,債務人之妹妹在場稱標的由其與債務人、母親居住使用,有增 建,有輕微漏水,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及非自然死亡事件。依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位於都市 計畫區,為屋齡約38年之透天,增建至4層,本區域鄰近有小學、中學,大眾運輸方便就學及購 物便利,區域穩定成長,以上資訊供投標人參考。
7.
拍賣標的有無輻射、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原因或其他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者,本院於查封時調查結果如上開使用情形所載,如有無從查知之情 形,請投標人於投標前注意並自行查明。 六、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 意,又該建物部分占用毗鄰之同段1237-87號土地(該部分建物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占用 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