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民國109年3月20日本案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公司員工在場陳稱:建物目前無人使用;本院復 於113年8月23日現場履勘,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3地號西側有鄰地建物之空橋跨建,另東側有1 6-12建號建物跨建,16-7建號建物經入內檢視為空屋無人使用,其上四樓有增建建物為第三人 英○達股份有限公司所有,16-6及16-9建號建物均為1層鋼骨造材料暫存區,現況無人使用。又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位於安南區之臺南科技工業區,73地號西南側臨約20公尺寬之工業 三路,16-6建號為一層樓高鋼骨造之機械房,部分跨建至非本次拍賣土地74地號,16-7建號為 三層樓高鋼筋混凝土造鋼骨造之廠房、辦公室,頂層有增建,西側有增建與16-1建號相連,其 三樓可與16-1建號建物互通,部分跨建至非本次拍賣土地74地號,16-9建號為一層樓高鋼筋混 凝土造鋼骨造之廠房,部分跨建至非本件拍賣土地72地號,各標的建物目前閒置中,內部保養 維護情形普通。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所有之73地號土地及16-
4.
16-9建號建物,其中73 地號上有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16-
5.
16-12建號等建物坐落、16-7建號上有不在本次拍賣範 圍內之四樓增建建物坐落,上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 理,另本件拍賣不動產之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均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注意; 如上揭所載無誤,拍定後除非本次拍賣建物占用73地號土地之部分不點交外,其餘部分按現況 點交。
9.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位於臺南科技工業區,屬臺南科技工業區產業用地
10.
,以供商號、 法人或政府依法設立之事業機構從事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第3條規定之使用為 限,並應符合「臺南科技工業區產業用地
11.
容許引進產業類別一覽表」之產業類別限制,故 應買人於應買前應自行確認所從事行業是否符合上開規定,以免日後無法取得工廠登記營運; 又詳細應買資格及用途之相關限制,請應買人自行向該管服務中心洽詢。
12.
本件拍賣之16-6及16-7建號建物部分占用鄰地同段74地號土地、16-9建號建物部分占用鄰 地同段72地號土地,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若遭鄰地所有權人訴請給付使用土地對 價或請求拆屋還地,與本院權責無關。 六、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 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又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