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106建物據債務人陳稱:係由其自用、未出租,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 張權利則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
5.
851-1地號之土trial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
6.
拍賣之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為1106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且於拍定後無法 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 請求權。
7.
據債務人陳稱本件拍賣標的無車位,每月管理費約800元左右。
11.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2.
本件係公寓大廈住宅,土地之其他共有人並無優先購買權,其公共設施、基地、道路等不 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