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標別拍賣721地號土地為道路使用,部分有無建物占用,應依鑑界始得而知;另722地 號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為本標別拍賣之336建號坐落,336建號雖有獨立出入口,惟與 336建號主建物廚房後側空間一體使用,故仍作為本件拍賣建物之增建部分合併拍賣,債 務人之配偶陳報建物及坐落基地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後經雲林 縣警察局西螺分局查訪,債務人亦向警員陳稱房屋由債務人及家屬自行使用,是拍定後 721地號土地不點交,另722地號作為道路部分不點交,作為本標別拍賣建物坐落部分及 336建號部分原則點交,例外有法定不點交事由則不點交。
2.
本標別拍賣之336建號建物,建造中增建部分為543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 坐落於本標別拍賣之同段
3.
722地號土地上,並部分占用鄰地,其占用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且於拍定後增建部分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 移轉登記,且查本標別拍賣之建物其增建部分經雲林縣政府列管排拆在案,買受人不得據 此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5.
605-1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 占有使用部分,該2筆土地現為道路供通行使用;另603地號為3建號建物坐落基地,前 開建號有人居住痕跡,頂樓有太陽能板熱水器,惟經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多次查訪均無 人應門,拍定後,債務人亦未陳報占有使用情形,是拍定後
6.
605-1地號土地不點 交,603地號、3建號暨增建部分210棟次建物,原則上點交,例外有法定不點交事由則 不點交。
7.
本標別拍賣之3建號建物,其中增建部分為210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坐落 於本標別拍賣之同段603地號土地上,拍定後增建部分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