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明79266

台南市中西區中民權路二段193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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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30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2,650
保證金:
530
總坪數:
94.1
坪單價:
28.2萬/坪
持分地坪:
24.6 坪
公告建坪:
94.1 坪
總現值:
855.4 萬
拍後增值:
-1,644.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主建坪:
90.9 坪
附建坪:
3.1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4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中西區 永福段 478地號,面積 81.2 m2,持分 1/1,2,500 萬
(商業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中西區中民權路二段193號,建號 268,持分 1/1,130 萬
一層:62.32二層:78.60三層:78.60四層:33.00騎樓:15.40合計:267.92 (4層樓房、加強磚造、住商用)
2.
台南市中西區中民權路二段193號,建號 414,持分 1/1,20 萬
一層:2.47二層:2.47三層:2.47四層:25.26合計:32.67 雨遮10.34 (4層樓房、加強磚造)
法院筆錄 (11)
2.
現場執行時,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潘蕙君在場稱:本件建物係由伊與孩子自住使用,
3.
4樓有 漏水及屋內牆壁有裂痕、整棟都有白蟻等情形,編號2建物係編號1主建物之增建部份,增建部 份係與編號1建物內部相通一體使用,均已列入本件拍賣範圍內,惟本件不動產實際現狀及使用 情形,投標人仍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7.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8.
拍賣之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 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如經主關機關認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 自行承擔拆除風險,亦不得以建物面積之增減或位置偏移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請應買人 特別注意。 六、編號2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 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如經主關機關認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拆除風險, 亦不得以建物面積之增減或位置偏移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9.
編號2建物為編號1主建物之增建部分,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10.
本件拍賣價格參考114年度司執助字第2279號案件鑑價報告核定底價。
11.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 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12.
拍賣之標的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 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投標人對於標 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3.
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賣之地上物坐落 等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 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4.
拍定人應承擔拍定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 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中西區 永福段 478地號
81.2 m2 × (1/1) × 105,301 元 - 2,500 萬元
= -1,64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15
1拍 不點交
12.1 坪 / 410 萬
2026/9/15
1拍 點交
3.5 坪 / 130.3 萬
2026/9/15
1拍 不點交
11.1 坪 / 350 萬
2026/9/16
1拍 不點交
2 坪 / 123 萬
2026/9/16
2拍 部分點交
6.4 坪 / 640 萬
2026/10/20
1拍 部分點交
7.6 坪 / 386 萬
2026/9/9
1拍 點交
93.5 坪 / 6,463 萬
2026/9/23
1拍 點交
53.3 坪 / 1,300 萬
2026/9/9
1拍 點交
49.3 坪 / 1,027 萬
2026/9/16
2拍 不點交
1.9 坪 / 5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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