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慎177324

臺南市善化區德興段117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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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1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萬
保證金:
9.6萬
總坪數:
28.3坪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28.3 坪
總現值:
60.8 萬
拍後增值:
1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善化區 德興段 1170地號,面積 879.5 m2,持分 5/72,32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2.
臺南市 善化區 德興段 1171地號,面積 468.5 m2,持分 5/72,16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9/30,總底價 75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2拍,2026/10/21,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查封之土地均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 後不點交。
2.
均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 部分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 均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 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4.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善化區 德興段 1170地號
879.5 m2 × (5/72) × 6,500 元 - 32 萬元
= 7.7萬元
2.
臺南市 善化區 德興段 1171地號
468.5 m2 × (5/72) × 6,500 元 - 16 萬元
= 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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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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