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河川區,經地政人員於115年4月28日到現指界稱:為路燈定位編號 197407號北方約40公尺處之雜木林、河流,其上有一鐵皮屋部分占用,鐵皮屋有手寫門牌 介壽路1段383-1號,並有「豪傑中古汽車商行」之招牌。坐落本件拍賣土地之占有使用 權源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解決土地及其上建物之法律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 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 比例共同承買之。另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 先承買權時,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法院陳明,其順位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