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5夏15453一

高雄市鳥松區長春路8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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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2,100
保證金:
420
總坪數:
359
坪單價:
5.8萬/坪
持分地坪:
886.3 坪
公告建坪:
359 坪
總現值:
761.8 萬
拍後增值:
-83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主建坪:
359 坪
其他內容:
1層
陳俊男
陳俊男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美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524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鳥松區 大丘園段 316地號,面積 2,930 m2,持分 1/1,1,60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建物 (2)
1.
高雄市鳥松區長春路8號,建號 23,持分 1/1,195 萬
一層:224.72合計:224.72 (1層樓鋼骨結構)
2.
高雄市鳥松區長春路8號,建號 28,持分 1/1,305 萬
一層:962.09合計:962.09
法院筆錄 (5)
2.
如備註欄所示。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5年6月3日查封時,23建號為有保登建物,水管部分往左皆為增建, 建物後方有鐵皮棚架,拍賣標的目前由社團法人清海無上師世界會占有使用中,平常為超渡法 會使用,前方道路通行地為他人所有,如須通行要經他人同意。又據債務人於民國115年3月24 日具狀陳報,316地號已非債務人所有,僅借名登記於債務人名下而已,社團法人清海無上師世 界會方為實質所有權人。又據債權人於民國115年7月15日具狀陳報,23建號建物為農業資材 室,屬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之1第2項規定之農業設施,其用途僅限於供存放肥料、農藥、種子、 農具、器皿、農產品等目的使用(參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十三條附表
8.
,且無區隔之房間,亦無廚房、浴廁等構造,不適宜作為一般房屋居住、工廠或營業使 用。復據鑑價報告所載,31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臨私人道路,標的建物 為農業資材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因本件拍賣標的之使用、占有權源涉實體爭執,非執行法院所得審酌,已另行起訴,現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5年度訴字第604號案件審理中,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 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 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如投標人或承受人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鳥松區 大丘園段 316地號
2,930 m2 × (1/1) × 2,600 元 - 1,600 萬元
= -83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6
1拍 點交
200.7 坪 / 4,070 萬
2026/9/16
1拍 不點交
10.8 坪 / 150 萬
2026/9/22
1拍 點交
45.1 坪 / 635 萬
2026/10/6
2拍 不點交
2,025.9 坪 / 1,608 萬
2026/9/23
2拍 不點交
48.1 坪 / 440 萬
2026/9/15
3拍 不點交
2,587.2 坪 / 1,9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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