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記載:780地號土地部分空地,部分坐落191建號建物,有增建(經 測量暫編定為191-1建號),建物內部牆壁有些許壁癌,標的為債務人占有使用。本標拍定 後點交。
3.
拍賣之191-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 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 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4.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5.
本件分甲、乙二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