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慎6381甲

台南市柳營區光福里十美街518巷7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90
  • 13 點閱
  • 0 列管
  • 2026/9/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7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390
保證金:
78
總坪數:
30.6
坪單價:
12.7萬/坪
持分地坪:
11.8 坪
公告建坪:
30.6 坪
總現值:
37.9 萬
拍後增值:
-16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30.4 坪
附建坪:
0.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柳營區 光福段 535地號,面積 156.2 m2,持分 1/4,200 萬
建物 (2)
1.
台南市柳營區光福里十美街518巷7號,建號 114,持分 1/4,40 萬
一層:56.17二層:56.17合計:112.34 陽台3平方公尺 (二層樓房、加強磚造、住家用)
2.
台南市柳營區十美街518巷7號,建號 190,持分 1/4,150 萬
一層:92.56二層:64.24三層:123.41屋頂突出物:9.63合計:289.84
法院筆錄 (7)
2.
據債務人具狀陳報:查封之建物,由其他共有人居住,是否有分租,不得而知,建物地基水管 漏水。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 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不動產4宗分2標拍賣,請分別出價,並寫總價,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 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 稅、執行費用後,連同其他標的物已拍定部份,若足以清償債權總額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 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7.
均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均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六、編號2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 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又該增建部份若遭臺南市政府認定係違章建築物而遭拆除,拍定人 應自行負責,與本院權責無關。
8.
拍賣之建物,其面積以地政實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 係人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 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1.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柳營區 光福段 535地號
156.2 m2 × (1/4) × 9,700 元 - 200 萬元
= -16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3
1拍 不點交
3.3 坪 / 13 萬
2026/10/6
1拍 不點交
8.6 坪 / 53 萬
2026/9/23
指價 部分點交
56.4 坪 / 560 萬
2026/9/22
3拍 不點交
4.1 坪 / 13 萬
2026/9/15
1拍 不點交
24.1 坪 / 176 萬
2026/9/22
3拍 不點交
393.9 坪 / 338.8 萬
2026/10/7
特拍 不點交
19.4 坪 / 51.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柳營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