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正153890

臺南市官田區社子段303-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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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13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0
保證金:
96
總坪數:
824.6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824.6 坪
總現值:
136.3 萬
拍後增值:
-27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官田區 社子段 303-1地號,面積 2,726 m2,持分 1/1,41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物品 (1)
1.
果樹,191棵,70 萬
法院筆錄 (8)
2.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現況種植芒果樹、有 圍牆並設置電動鐵門。據當事人陳報稱土地上農作物為前共有人即高秋容、 陳力鋐之被繼承人種植並委託第三人洪某管理耕作,果樹作物由第三人收 取。果樹作物已併同估價拍賣。
3.
另依鑑價報告記載,該土地上芒果樹作物共有191株,其數量鑑估方式為 「以面積查估」,但其實際數量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數量之增 減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不點交。
7.
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
8.
本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即債權人 及債務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六、拍賣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 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 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書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 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候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 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
9.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10.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 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1.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官田區 社子段 303-1地號
2,726 m2 × (1/1) × 500 元 - 410 萬元
= -273.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1
1拍 不點交
7.7 坪 / 7 萬
2026/9/30
3拍 不點交
694.3 坪 / 99.2 萬
2026/9/22
3拍 不點交
1,405.7 坪 / 42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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