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為員集路二段607巷巷道。使用土地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田中都市計畫住宅區,日後有變更之可能,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7.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8.
如本件土地於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