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清52189甲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段58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1
  • 19 點閱
  • 0 列管
  • 2026/9/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0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
保證金:
8.2
總坪數:
46.5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46.5 坪
總現值:
32 萬
拍後增值:
-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遊樂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安南區 鹽田段 585地號,面積 6,806.2 m2,持分 61798/5959344,18.7 萬
(遊樂區 )
2.
臺南市 安南區 鹽田段 585-1地號,面積 6,900.8 m2,持分 61798/5959344,18.9 萬
(遊樂區 )
3.
臺南市 安南區 鹽田段 585-3地號,面積 1,125.1 m2,持分 61798/5959344,3.4 萬
(遊樂區 )
法院筆錄 (9)
2.
本件拍賣標的,於本院現場履勘時,585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585-
3.
585-3地 號土地為魚塭堤岸。依鑑定報告記載,
4.
585-
5.
585-3地號土地均有相連, 土地原為魚塭旁土堤通路,現況部分岸旁雜草、雜樹,部分則為既成巷道。
6.
本件不動產13宗分2標拍賣,請分別出價,並寫總價,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 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 之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執行費用後,連同其他標的物已拍定部份, 若足以清償債權總額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9.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10.
均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 部分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 均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 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2.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安南區 鹽田段 585地號
6,806.2 m2 × (61798/5959344) × 2,071 元 - 18.7 萬元
= -4.1萬元
2.
臺南市 安南區 鹽田段 585-1地號
6,900.8 m2 × (61798/5959344) × 2,076 元 - 18.9 萬元
= -4萬元
3.
臺南市 安南區 鹽田段 585-3地號
1,125.1 m2 × (61798/5959344) × 2,157 元 - 3.4 萬元
= -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0
1拍 部分點交
57.9 坪 / 722 萬
2026/10/13
1拍 不點交
59.6 坪 / 1,170 萬
2026/10/14
特拍 不點交
387.4 坪 / 375.9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安南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