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5丁12116

雲林縣東勢鄉昌南段82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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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1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萬
保證金:
1萬
總坪數:
3.2坪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3.2 坪
總現值:
3.1 萬
拍後增值:
-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東勢鄉 昌南段 820地號,面積 264.8 m2,持分 1/25,4.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部分為庭院空地,部分為建物 占用。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 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6.
依鑑價報告記載:土地未臨路,請應買人注意。
7.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8.
第426條之
9.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 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 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10.
如有數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將依法律規定認定優先權之順序,如 有爭議,應提起確認訴訟救濟之。
11.
無他項權利。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東勢鄉 昌南段 820地號
264.8 m2 × (1/25) × 2,900 元 - 4.8 萬元
= -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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