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778地號土地係門牌三豐路三段951巷23 號與27號之間著巷道。據鑑價報告記載,
4.
778地號土地為供公眾通 行之巷道使用,土地上有建物坐落。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間占有使用狀況及有無分管 均不明,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標的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 者,有優先承買權,其次序先於土地共有人。
7.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 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9.
依地政人員現場指界,918地號土地上有灰色鐵皮建物。土地上之建物及地上物占有權源 不明,非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10.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 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12.
依地政人員現場指界,682地號土地係和興路(中和橋)橋下水溝之一部分土地。
13.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間占有使用狀況及有無分管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14.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16.
依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141地號土地為雜草地。本件土地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17.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