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拍賣土地相鄰,其上有第三人所有門牌號碼二城路780號 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前開建物未一 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6.
編號1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二林鎮都市計畫農業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 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編號2土地之編定使 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7.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六、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 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 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先承買權(僅單純建物所 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