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1598-10地號土地上,因基 地未一併拍賣,拍定後由拍定人自行處理占有使用關係,經債務人陳報建物無出租、出借,又 建物於本院查封時尚為建造中建物,是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且依法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應買 人注意。
9.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0.
本件拍賣之建物,倘基地所有權人(即出租人)主張優先購買之權(租地建屋),應提出 資料供本處審核。若有優先購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議事項,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 結構等事項,或因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造成面積改變,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又本件 所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