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吉73037

台南市北區西華街81號10樓之11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5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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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0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560萬
保證金:
112萬
總坪數:
20.4坪
坪單價:
27.4萬/坪
持分地坪:
3.9 坪
公告建坪:
20.4 坪
總現值:
74.2 萬
拍後增值:
-125.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主建坪:
19.9 坪
附建坪:
0.5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0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北區 大北門段 559地號,面積 3,409.5 m2,持分 38/10000,200 萬
(商業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北區西華街81號10樓之11,建號 657,持分 1/1,360 萬
十層:65.9合計:65.9 陽台1.6 (鋼筋混凝土造10層)
法院筆錄 (5)
2.
查封時,據債權人伍治菱在場稱:系爭建物現無人使用,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使用,無車位、 無增建。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建物專有部分按現況點交,其餘部分(含共用部分、約定共 用部分及基地)均不點交。
6.
本件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土地共有人就土地無優先承買權。
7.
本件係變價分割拍賣共有物,依據民法第824條第7項之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 之」,無公告應買程序。如共有人欲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應依拍賣條件連同本件土地及建 物一併承買,不得選擇其中部分買受,請投標人注意。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 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北區 大北門段 559地號
3,409.5 m2 × (38/10000) × 57,280 元 - 200 萬元
= -12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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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8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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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8
2拍 不點交
2.9 坪 / 68.8 萬
2026/10/28
2拍 不點交
1.4 坪 / 25.6 萬
2026/11/3
2拍 不點交
0.9 坪 / 32 萬
2026/10/28
2拍 點交
25 坪 / 666 萬
2026/10/27
3拍 不點交
12.1 坪 / 26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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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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