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4年11月11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
3.
92-3地 號土地位於舊莊街2段300巷口右手邊,目視所及為雜木林。據鑑定報告記載,9 1地號土地未臨路;
4.
92-3地號土地另有部分為舊莊街2段道路;92-1地號土 地為舊莊街2段道路。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5.
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 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 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 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