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113年8月27日現場查封時,華五街27-1號出租於成周科技有限公司,成周科技有限公司並 陳報其與債務人有簽訂租約,租期自113年2月1日至118年1月31日,月租金一萬元,且雙方約定 租約到期可再續租5年,直至承租人不再續約,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小段4205地號為大寮區華五 街27-1號私建建物之坐落土地,地政人員測量高雄市大寮區華五街27-1號未保存登記建物:華 五街27-1號入口處有二棚架,內為廠房,並有二樓夾層,民國113年12月27日現場查封時,大門 深鎖無人應答,招牌為成周科技有限公司,依鑑定報告,土地屬農業區。惟實際占有使用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編號1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編號1建物出租予成周科技有限公司,故拍定後均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及積欠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