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638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現為共有人種植檳榔樹及數建物坐落, 因債務人未實際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3.
639地號土地債務人自行種植檳榔樹,拍定後按現況點交。(本件土地需經 由638地號土地進出通行)
7.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 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 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8.
638地號土地共有人對於638地號土地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 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購。原拍定人或承買人對於其 餘標的不得拒絕應買。 六、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 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 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