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法院 115壬10137甲

宜蘭縣員山鄉大湖一段111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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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25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8萬
保證金:
0萬
總坪數:
18.1坪
坪單價:
3.8萬/坪
持分地坪:
18.1 坪
總現值:
35.8 萬
拍後增值:
-32.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宜蘭縣 員山鄉 大湖一段 1118地號,面積 1,369.5 m2,持分 1/27,30 萬
(農業區 )
2.
宜蘭縣 員山鄉 大湖一段 1119地號,面積 218.6 m2,持分 1/24,38 萬
(農業區 )
法院筆錄 (8)
2.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丁標分別拍賣,惟甲標內之土地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 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本件甲標無抵押權登記。
4.
本件甲標標的於115年6月25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宜蘭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據地政人員稱:
5.
1119地號土地為門牌號碼大湖路
6.
153號建 物基地座落,1118地號土地另含大湖路156號建物屋側及屋後鐵皮外部分占用及153號屋 後土地、屋後私設道路、鐵皮雨遮全部占用,及前開鐵皮雨遮旁土地部分占用(短 蔬);152號屋後無門牌建物及屋側鐵皮雨遮(停車、前半部部分占用);152號旁私設 道路(部分占用)。本件甲標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不含地上物,且實際占用情形應 以實際鑑界為準,於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 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 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8.
甲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就 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 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六、甲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有優先承 買權。
9.
甲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且位於都市計劃區域內,編定為農業區。
土地增值 (2)
1.
宜蘭縣 員山鄉 大湖一段 1118地號
1,369.5 m2 × (1/27) × 4,061 元 - 30 萬元
= -9.4萬元
2.
宜蘭縣 員山鄉 大湖一段 1119地號
218.6 m2 × (1/24) × 16,700 元 - 38 萬元
= -22.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25
1拍 不點交
1.5 坪 / 4.3 萬
2026/11/25
1拍 不點交
37.4 坪 / 74 萬
2026/11/25
1拍 部分點交
58 坪 / 6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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