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第三種住宅區。六、據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拍賣土地為袋地,現況有房屋坐落(門牌號碼台 中市豐原區路豐田路92號),房屋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6.
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 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依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4 年9月22日函,本標別土地有建築執照套繪在案,惟實際範圍以地政機關鑑界測 量為準,請應買人注意。
7.
拍賣土地之地上物所有人如主張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優先承買 權者,得檢附證明文件具狀主張權利,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