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編號1土地(基地)上有編號1建物,且該編號1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835-1地號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6.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此建物 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建物並有部分占用鄰地,其 占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7.
建物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全部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惟拍定人如不同意,共有人僅得就共 有之建物行使優先承買權 ,惟其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建物共有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