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本院115年3月10日執行筆錄之記載,152地號土地位於義和路
4.
2 05-15號前方之道路。 據鑑價報告記載,15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
9.
據鑑價報告記載,15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請投標人注意。 惟詳細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注意,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