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2春33138

臺北市北投區秀山段二小段44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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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13 ~ 2024/06/1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
保證金:
5
總坪數:
0.9
坪單價:
29.2萬/坪
持分地坪:
0.9 坪
總現值:
38.8 萬
拍後增值:
13.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邱冠橙
邱冠橙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七盞燈(股)公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5號地下一層之2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北投區 秀山段二小段 441地號,面積 17 m2,持分 1/6,25 萬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拍賣紀錄 (4)
1拍,2023/12/7,總底價 38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44.3萬/坪,流標
2拍,2024/1/25,總底價 31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36.2萬/坪,流標
3拍,2024/3/7,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29.2萬/坪,流標
停拍,2024/3/26,停拍
法院筆錄 (5)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2年6月5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441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北投區杏林二路14號建物前,包含圍牆及雨遮處,由上開建物占用中 等語。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 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
本件不動產公告應買。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250,000元。
4.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 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
5.
無抵押權登記。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公告應買。(公告三個月期間,自113年3月13日起至113年6月12日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北投區 秀山段二小段 441地號
17 m2 × (1/6) × 137,000 元 - 25 萬元
= 13.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 ~ 2024/7/31
應買 點交
1,806 坪 / 9,893 萬
2024/5/7
特拍 不點交
62.2 坪 / 58.8 萬
2024/5/7
特拍 不點交
28.5 坪 / 24.4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47 坪 / 1,269.2 萬
2024/5/9
2拍 點交
23 坪 / 29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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