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本件標的於民國112年7月19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羅東地政事務所人 員到場協助指界,土地上有地上作物:竹林。另有門牌號碼北成路一段227巷52號、56 號、58號及52號後方有一層無門牌鐵皮工廠。另52號至58號前方有兩個鐵皮木棚、一個 停車、一個放置雜物。52號後方有一鐵皮木棚放置雜物。本件僅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 分,不含地上物,於拍定後不點交。
5.
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6.
本標之地上權人,如有租地建屋關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7.
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且位於都市計劃區域內,編定為保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