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標的3204建號建物現作為市場使用,該空間為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107巷45之1號 及43之1號打通之開放空間,當初係由上開建物之所有權人決定作為攤位使用,以抽籤決定 攤位位置,無成立管理單位,現今剩十餘攤位有營業使用,共有人間就攤位分配位置並無書 面契約,亦無編號。債務人林萬成之攤位據其妻子稱係位於大安路路口第四根樑之下方,靠 近兩扇鐵門處(靠西向鐵門之左側鐵門)。債務人吳陳絲絹之攤位位於市場最內側,靠近建物 旁巷子之攤位,位於第六根樑與第三根柱子處,旁有擺設神像。債務人陳郭秀霞之攤位位於 靠近第一根樑旁,現為麵條攤。因前揭攤位位置係債務人或第三人陳報且無書面契約,且部 分債務人之攤位經通知迄未回覆其坐落位址,如有爭議,拍定人應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 意。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
2.
本件債務人陳報之攤位分配位置,有部分位於3204建號建物範圍之外,攤位分配與所有權之 表徵並不一致,且各攤位間並無明確隔離之構造物存在,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之應有部 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建物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建物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建物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 同承買。
3.
拍賣之4858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另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0年3月15日北市都建查字第 1106031730號函,該建物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拍照列管,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