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上有第三人搭建的磚造圍牆及鐵皮、石棉瓦搭建的建物,使用土地權源不 明。
4.
本件土地於民國97年4月2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一未保存登記之一層鐵造建物;嗣於民國112年11月2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界稱土 地為瑞隆路339巷部分巷道及339巷29號旁之空地,目前土地上有磚造圍牆 及鐵皮石棉瓦搭建的建物座落在其上,裡面放置機車盆栽等物;另據鑑價 報告之記載,土地上有鐵皮屋,四周以磚造做圍牆,位於無尾巷底;惟實 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上有第三人搭建的磚造圍牆及鐵皮、石棉瓦搭建的建物不在拍賣 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最後寄達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上午9點止(特別拍賣)
8.
開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上午10點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