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05年12月22日假扣押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結果,891地號土地為道路(興楠橫巷)。執行法院復於民國112年8月10日再執行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91地號土地為T字型巷道(興楠橫巷)。另據債權人於112年9月1日具狀陳報,據地政人員表示,891地號土地為上開建物前方T字型之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本標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拍賣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開標者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後順序之標別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5.
本標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