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2橋金職申554

高雄市湖內劉家段708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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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9
保證金:
7.4
總坪數:
22.6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22.6 坪
總現值:
66.5 萬
拍後增值:
2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湖內 劉家段 708地號,面積 209.1 m2,持分 180/504,36.9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17,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57.6萬,保證金 11.6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46.1萬,保證金 9.3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應買,2024/3/18~2024/6/17,總底價 46.1萬,保證金 9.3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2年9月12日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劉家段708地號土地有一無門牌三合院(破損、廢棄)及空地。債權人之代理人稱708地號土地上無門牌之三合院為共有人所有。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湖內 劉家段 708地號
209.1 m2 × (180/504) × 8,900 元 - 36.9 萬元
= 2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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