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2文46481

新竹縣竹北市新國段693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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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2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4
保證金:
28.8
總坪數:
38.7
坪單價:
3.7萬/坪
持分地坪:
38.7 坪
總現值:
600.2 萬
拍後增值:
45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唐宸
唐宸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春法拍
地 址:新竹市中山路312巷1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北市 新國段 693地號,面積 127.9 m2,持分 1/1,144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4/2/21,總底價 200萬,保證金 40萬,坪單價 5.2萬/坪,流標
2拍,2024/4/10,總底價 160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院於112年11月8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 693地號土地為華興一街87巷巷道之一部分。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再依本 件拍賣693地號土地登記謄本土地標示部記載「內含法定空地」。以上等 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2.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 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 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3.
經本院前案(111年度司執字第50149號)函詢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所此筆 土地可否單獨移轉?有無建築法第11條第3項規定「應留設之法定空地,非 依規定不得分割、移轉,並不得重複使用」之適用?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 所112年3月1日函覆略以「登記機關受理法定空地之移轉登記案件,雖建築 法無其他限制,登記機關仍需審查其移轉行為有無違反其他法令強制或禁 止之規定。是以,法定空地之移轉,尚無建築法授權其他相關辦法予以限 制」等語。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本件有無建築法第11條第3項之 適用,請投標人自行查證,並注意土地有關使用上之限制及建築法規關於 法定空地分割、移轉等限制,倘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拍定。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6.
據前案(111年度司執字第8987號)鑑價報告所附之竹北市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本件拍賣土地屬第二種住宅 區。六、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7.
轉訴訟輔導科(分機
8.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北市 新國段 693地號
127.9 m2 × (1/1) × 46,946 元 - 144 萬元
= 45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1拍 不點交
4.4 坪 / 55 萬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1 坪 / 7.7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9.8 坪 / 166.4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4.6 坪 / 5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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