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2南金職亥729

臺南市南區桶盤淺段402-1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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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 ~ 2024/06/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1.6
保證金:
24.4
總坪數:
26.8
坪單價:
4.5萬/坪
持分地坪:
26.8 坪
總現值:
305.1 萬
拍後增值:
18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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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桶盤淺段 402-15地號,面積 605 m2,持分 1466/10000,121.6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6,總底價 190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7.1萬/坪,流標
2拍,2024/3/6,總底價 152萬,保證金 30.4萬,坪單價 5.7萬/坪,流標
3拍,2024/3/27,總底價 121.6萬,保證金 24.4萬,坪單價 4.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系爭土地由永成路三段71巷31號之五層公寓全部坐落,另據鑑價報告書所示,系爭土地坐落一棟五層電梯華廈(登記建號為同段共22筆建號),又依土地謄本所載,地上建物建號共22棟,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貳拾壹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4.
系爭土地上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專有部分所有人,如符合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其權利優先於其他共有人。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桶盤淺段 402-15地號
605 m2 × (1466/10000) × 34,400 元 - 121.6 萬元
= 18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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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 坪 / 1,609.2 萬
20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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