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建物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花蓮市和平路229巷6號房屋座落於福安段1243地號及1246地號,現由債務人之弟媳無償居住使用,屋內有擺放神明桌,債務人平時未居住於此,應買 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3.
本件2041建號,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由 拍定人自行負擔。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測量總面積共計39,15平方公尺,其中約 38.15平方公尺占用福安段1243地號,另約1平方公尺占用福安段1246地號,占用使用權源不 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