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辛59972

彰化縣埔鹽鄉石埤村番金路2巷46之1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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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3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96
保證金:
19.2
總坪數:
37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37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增建坪:
37 坪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彰化縣埔鹽鄉石埤村番金路2巷46之1號,建號 323,持分 1/1,96 萬
地面層:103.44突出物一層:4.60合計:108.04 雨遮:14.13平方公尺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21,總底價 150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2拍,2024/4/25,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在場測量稱本件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物面積未包含廚房停車棚。據債權人代 理人稱本件建物現由第三人蔡要等居住使用。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建物屋齡約40年以上,推估 殘餘使用年限尚有10年,此部分本院不為實體認定,由拍定人自理;又本件建物坐落基地非本件 拍賣範圍,建物使用基地法律關係亦由拍定人自理,並自行負擔日後基地所有權人訴請拆屋還地 之風險,上開之情均請投標人注意。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4.
本件為變賣分割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拍定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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