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本院於112年12月29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 地政人員指界稱,本標土地為晨曦社區圍牆外雜林。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土 地實際範圍及現況,法院不負責鑑界或複丈事宜,請投標人注意,拍定後 不得以土地現況與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2.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5.
優先承買權: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據新竹市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記載,本件土地為變更 新竹都市計劃(青草湖風景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104/02/
7.
本件分甲、乙二標,依序分別拍賣,如任一順序拍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 費用、增值稅、債權者,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 銷。如有兩順序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 稅、執行債權等,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