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2亥57393甲

新北市新店區竹林段170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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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2.4
保證金:
8.5
總坪數:
1.7
坪單價:
24.9萬/坪
持分地坪:
1.7 坪
總現值:
40.9 萬
拍後增值:
-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丘時安
丘時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新店區 竹林段 1700地號,面積 1,033.4 m2,持分 1/300,25.6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2.
新北市 新店區 竹林段 1734地號,面積 658.6 m2,持分 1/300,16.8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3/28,總底價 53萬,保證金 10.6萬,坪單價 3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700地號土地上有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 二段
2.
326號及326號東側鐵皮屋坐落占用,占有使用權源 不明,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1734地號土地上有新北市新店區北 宜路二段
3.
350號及332號 西側鐵皮屋占用,占有使用權源不明,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4.
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不含地上建物,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 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 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 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 拒絕買受或承買。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 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其順位優 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於拍定後經通知,地上建物之所有人無人依前揭規定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另通知土地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如若有多 數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因承買計算比例及法律關係複雜,確認承買比例可 能須多時日,故拍定人有無法於短時間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可能, 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 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 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新店區 竹林段 1700地號
1,033.4 m2 × (1/300) × 72,600 元 - 25.6 萬元
= -0.6萬元
2.
新北市 新店區 竹林段 1734地號
658.6 m2 × (1/300) × 72,600 元 - 16.8 萬元
= -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點交
1.5 坪 / 12.8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2.4 坪 / 42.3 萬
2024/5/2
特拍 點交
117.1 坪 / 141.4 萬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107.1 坪 / 127.1 萬
2024/5/15
2拍 不點交
103.2 坪 / 24.6 萬
2024/5/16
3拍 不點交
161.9 坪 / 144 萬
2024/5/17
1拍 不點交
121.7 坪 / 129.6 萬
2024/5/17
1拍 不點交
751.8 坪 / 794 萬
2024/5/17
1拍 不點交
270.9 坪 / 28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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