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物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現為空屋,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 院得不點交。
5.
建物係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當事人與拍定人 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如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 受拆除之危險。另該建物有占用鄰地之情形,使用土地權源不明,建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6.
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 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 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