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2聖61548

新竹縣新埔鎮現場無門牌(褒忠路283號尚品家具對面)

2拍 點交 待拍
600
  • 120 點閱
  • 0 列管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600
保證金:
120
總坪數:
203.5
坪單價:
2.9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203.5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203.5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
no
no
法拍專員
經紀業:no
地 址:苗栗市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新竹縣新埔鎮現場無門牌(褒忠路283號尚品家具對面),建號 暫編371,持分 1/1,600 萬
1層:672.68合計:672.68 (住家用、加強磚造、鋼鐵造)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0,總底價 750萬,保證金 150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前案查封後,本案113年1月25日現場履勘時,據債務人在場稱,拍賣之建物由其自住使用,建物 並無影響交易重大情事。另據前拍賣同一建物之執行事件卷內資料所示,債務人與基地所有權人 曾訂定租賃契約,惟依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上易字第1336號確定民事判決事實及理由欄「貳、 實體事項」「
2.
」「
3.
」所載,該租約已於109年7月31日期滿消滅,現債務人占有使用基 地之權利不明。另據112年度司執字第451號卷內資料所示,本件拍賣之建物區隔為兩戶,兩戶間 互不相通,但水塔、電錶、前後庭院均共用。債務人稱因其岳父母於其興建拍賣之建物時曾有出 資,故其中一戶無償出借予其岳父母使用。又債務人稱其與基地所有權人現仍有拆屋還地訴訟進 行中。前述事實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除出借予他人及建置共用設施或供通行等公用部分不 點交外,其餘債務人自用之非公用部分均按現況點交。
4.
本件第一拍依債權人、債務人聲請提高底價。
5.
拍賣之建物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 登記,該建物可否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 無關;而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另該建物如有違 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
6.
拍賣之建物占有使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若遭基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與本院權責無 關。
7.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 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 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鄰近待拍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95.9 坪 / 27.8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28.9 坪 / 17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42.4 坪 / 16.9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1,166.1 坪 / 740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372.9 坪 / 615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28.9 坪 / 250 萬
2024/5/7
3拍 不點交
717.6 坪 / 267.3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816.7 坪 / 324 萬
2024/5/9
3拍 不點交
518.6 坪 / 160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新竹縣新埔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