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服4884一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段109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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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1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
保證金:
4.8
總坪數:
6.4
坪單價:
3.8萬/坪
持分地坪:
6.4 坪
總現值:
24.5 萬
拍後增值:
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路竹區 復興段 109地號,面積 80.2 m2,持分 1/8,4 萬
(農業區 )
2.
高雄市 路竹區 復興段 91地號,面積 530.1 m2,持分 1/48,20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23,總底價 30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民國113年2月6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界稱109地號為潭墘路241巷11號房屋前之 巷道;91地號上有東安路36巷16-5號磚造平房小部分及一棟鐵皮屋坐落,部分 為巷道。依地籍圖所示,本標土地相鄰。
2.
無他項權利設定。
3.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六、土地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本件標的一trial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
4.
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應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5.
91地號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惟其主張優先承買權,須就本 件標的一併行使。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 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6.
本標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7.
土地使用分區:91地號為住宅區;109地號為農trial都市計劃案名、 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後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 為準。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路竹區 復興段 109地號
80.2 m2 × (1/8) × 2,700 元 - 4 萬元
= -1.3萬元
2.
高雄市 路竹區 復興段 91地號
530.1 m2 × (1/48) × 19,700 元 - 20 萬元
= 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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